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土地維護管理比選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土地管理的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土地現狀,防止閑散人員進入、侵占公司土地,確保公司土地不被流失、撂荒及用地安全。擬對外比選一家具有農業開發管理相關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的公司,按確定的維護管理范圍,對公司目前暫未使用的土地進行有效維護管理,需對管理范圍內的閑散和廢棄土地進行整理,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種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現將擬掛網維護管理土地的基本情況和要求明確如下:
一、基本情況:
1、維護管理地點: 西昌市太和鎮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
2、維護管理范圍: 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區域內的部分土地。
3、期限: 合同一年一簽。
4、維護管理面積:約1500畝;實際維護管理面積以雙方公司實地移交并簽字確認的土地四至邊界紅線圖紙為準(其中含:1.維護管理面積;2.可耕種土地面積)。
二、土地對外比選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1、經工商登記注冊,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公司無違法違規和不良信用記錄,有辦公地點和生產基地,且與農業開發管理相關的實體公司。
2、維護管理的土地只能種植季生農作物,不得改變土地性質。
3、中選公司在維護管理土地期間,可耕種土地產生的經濟收益一部分作為維護管理費用;扣除維護管理費用后剩余收益部分需退回我公司,本次比選以退回金額(預計剩余收益)報價擇優確定。
4、中選維護管理公司對移交的可耕種土地不得閑置和撂荒,否則按2000元/畝/年向招聘方支付賠償費。
5、中選維護管理公司對移交的土地具有守護和管理的責任和義務,禁止維護管理范圍內閑散人員進入和耕種,不得造成土地流失,否則按我公司取得該土地時的成本,足額支付賠償費用。
6、中選維護管理期間,本公司需要使用到維護管理的土地時,提前3個月向中選方書面發函,中選方須按時無條件退還相關土地,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費用。
7、為確保公司土地管理的連續性和中選公司在管理期間的適當投入,被中選公司在管護期間,未發生違反公告及合同所約定的事項,并能保質保量履行合同全部內容,經我公司驗收測評通過,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
三、報名地點及電話:
報名地點:西昌市太和鎮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保障中心106辦公室。
聯系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0834-3652254
有效期:2024年11月5日17:00時前。
有意者,且滿足上述要求的公司,請在有效期前將本公司基本資料、方案、價格等以密封報價的形式,交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保障中心106辦公室報名,經綜合評審后,擇優簽訂維護管理合同。
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